第三届庆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
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办公室,办公室是仲裁委员会的执行机构。办公室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工作。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责:
一、执行仲裁委员会会议、主任会议作出的决定、决议;
二、办理仲裁案件的受理、仲裁文书送达及档案管理等仲裁案件的程序性事务,服务仲裁庭,核阅裁决书;
三、管理仲裁员、仲裁秘书,负责人事管理、教育培训工作;
四、收取仲裁费,负责仲裁委员会财务工作;
五、负责仲裁委员会宣传和业务发展工作;
六、负责仲裁委员会对外联系、协调工作;
七、负责仲裁委员会调解工作;
八、负责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、联络处管理工作;
九、承办仲裁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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